贵州一女子15万工资未收到 9年后才发现
事件回顾
近日,一则“女子15万工资未收到9年后才发现”的新闻冲上社交平台热搜榜,引发热议。
报道显示,来自贵州贵阳的汤女士称,2012年3月到2015年6月,她在贵阳市中国电信号码百事通从事电话客服的工作,期间一直都没注意自己的工资发放。由于当时自己手上还有余钱,银行卡也没有入账短信通知,所以没有仔细过问。后来就去了其他企业入职,精力都放在了新工作的事务上面。直到最近,她才发现自己当初在职期间的工资基本没有发放……总数额高达15.6万元。
随后,汤女士去到号码百事通的办公地点,对方工作人员表示,2018年他们已从贵州电信实业有限公司独立出来,现在是贵州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呼叫与服务外包分公司,这么多年来公司和人员都经历了非常大的变动。对方还表示,公司的在场人员无法查到汤女士的名字,需要和其之前所在的公司协商,看是否能查到相关信息,但是跨公司协调信息时间会比较久。并且,由于汤女士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遗失,也需要时间去核查此事。
贵州电信实业有限公司则表示现在无法查到汤女士信息,如果她坚称公司没有给她发放工资,需要提供相关的劳动关系证明才能进一步查实。汤女士表示,她将去贵阳市社保局查询具体情况后再做打算,必要时,会通过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声音
不少网友对于汤女士居然这么多年不看自己工资单感到惊讶,“说明不在意每个月到手工资的数目,这么久才发现。”还有网友调侃道:“像我这种人,工资少发10块钱都会立马去问财务,就不会存在这种困扰了。”
还有网友为汤女士能否追回自己的工资感到担忧,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其当初所在的工作单位也经历了很大的变动,说不定当时她的直接管理者、所属部门等,都早已变换了好几批。“人都找不到了,谁为她做证,谁给她发钱?”
同时,也有网友对此事持观望态度,认为汤女士所言是否属实如今还有待考证,毕竟没有相关的事实证据能够佐证其单方面的说辞。
还有网友以此为鉴,呼吁广大劳动者记得及时关注自身劳动权益,尤其是工资发放事项,应该在发现异常、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第一时间与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以免日后陷入更复杂的争议。
专家观点
对于此事,有评论人士指出,汤女士所言若属实,仍有一定希望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但是过程存在一定困难。“原因在于时间过去得太久了,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劳动者发现公司若干年工资没有支付的,可以‘秋后算账’要求公司支付。但汤女士已离职多年,有点棘手。”该评论人士补充道,如果劳动者离职之后,与原单位存在拖欠劳动报酬纠纷,也应该在离职后1年内提出,若超过1年,用人单位可以提出时效抗辩,这对劳动者胜诉不利。“当然,如果用人单位不知道运用时效为自己辩解,或者劳动者有足够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哪怕时隔9年,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另外,《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如遇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可采取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明确用人单位延迟发放工资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即经与本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一致);2.如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依法维权:不仅可通过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来主张权利,也可通过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报 朱兰英 整理)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