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飙速402公里?男影片造假送办
网路疯传国道飙速402公里影片,贴文者更炫耀连假半夜都没红斑马,警方调查发现是40岁戴姓男子为追求点阅率后制过的假画面,讯后依涉嫌违反《刑法》送办。(摘自爆料公社)
日前网路疯传「国道玩命飙速402公里」影片,惊险画面引发社会热议,但国道警方查出,该影片其实是去年3月拍摄,但时速根本未破200公里,是为博眼球追求点阅率,后制而成的假画面,警方查缉40岁戴姓男子到案,讯后依涉嫌违反《刑法》153条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
今年初有网友分享该影片,内容炫耀写道「连假半夜都没有红斑马,超好飙」,画面显示驾驶夜间在国道上,一路从时速274公里开始直线加速,仪表数字以惊人速度攀升,最高一度飙到时速402公里,引发讨论,不少人猜测该仪表板是显示速度比真实车速快的「快乐表」,更有人喊话警方赶紧调查。
国道警方指出,网路流传影片中1辆轿车以时速402公里在国道高速行驶,罔顾其他用路人行车安全,该行为显涉《刑法》第153条煽惑他人犯罪或违背法令罪嫌,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调阅相关资料,终于将犯嫌戴男查缉到案说明。
经调查,该影像是去年3月初拍摄,地点位于国道3号桃园市高原路段,当时他并无飙速402公里情形,实际时速根本未达200公里,是其为追求点阅率,才透过软体后制出这段不实影片,更上传至个人脸书与IG后,遭他人转传至其他社群网站。
国道警方说明,超高速行驶严重危害自身与其他用路人行车安全,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规定,最高可处3.6万元以下罚锾并吊扣牌照6个月,另有关飙速、竞驶或逼车等危险驾驶行为,也将会涉犯《刑法》第185条公共危险罪。警方呼吁,勿在网路散播不实影片煽惑他人犯罪或违法,并请用路人驾车应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