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攔下市價17億愷他命 走私主嫌判8年

黄姓男子等4人利用渔船从海上接驳858.77公斤,市价高达17亿元的第3级毒品恺他命来台。毒品先从基隆上岸,再用货车运往南部途中,在中山高五堵路段被海巡人员拦下送办,检察官侦查后起诉。法院审理时,4人都承认犯行,法官认定犯行,依运输第3级毒品罪分判8年至5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黄男在去年5、6月间先找曾有走私经验张男,张再去找来有渔船运输门路,卖鱼营生的潘男,共谋利用渔船自柬埔寨、泰国一带,非法运输恺他命来台。

3人分工方式为黄负责与境外绰号「大胖」男子联系供货,并把大胖提供的手机、卫星电话等犯案工具交给张男。张负责将卫星电话等联系工具,以及运输毒品定金与报酬交给潘男。潘负责筹备运输毒品渔船。

黄男与大胖联系确认觅得毒品买家后,着手执行运毒计划。另一方面,毒品买家也交付手机、小货车给以外送员为业的林男,要林前往基隆接运恺他命载回嘉义市。

林男去年7月23日上午从嘉义开车前往基隆,黄男同日下午3点多在外木山海岸张男碰面,确认运毒计划执行细节。张把黄提供的工作机交给潘男,让潘和林相互联系运毒工作。运毒集团成员在渔船靠岸后,将33袋共重858.77公斤的恺他命搬上货车。

去年7月24日凌晨4点多,潘男驾驶轿车当前导车,引导林男驾驶的小货车行驶万瑞快速道路到大华交流道时,以显示双黄灯方式告知林下交流道接中山高南下,潘则继续直行驶离,并回报张男完成任务,请张向黄瑞彬拿取运输毒品报酬900万元,再交付潘男。

海巡署侦防分署基隆查缉队去年7月24日凌晨5点多,在中山高南下5公里处拦下林男的货车,并依基隆地检署检察官指挥迳行搜索,当场扣得恺他命、手机等证物。检警依林男供词,去年8月13日逮捕潘男,再依潘的供词,去年10月31日逮捕张,再依张的供词,去年11月13日逮捕黄瑞彬。检方侦查后,全案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惩治走私条例罪嫌起诉。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审理后,认定黄男等4人均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运输第3级毒品罪、惩治走私条例私运管制物品进口罪,为想像竞合犯,从重以运输第3级毒品罪科刑,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1千万元以下罚金。

法官指出,4人自白犯行,应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减轻其刑。林、潘和张男在检方侦查时,分别供出共犯并因而查获,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规定也可减轻其刑。

黄男的辩护律师请求依刑法「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认科以最低度刑仍嫌过重者,得酌量减轻其刑」酌减其刑。

法官考量跨境运输毒品犯罪,且数量不少,危害社会秩序及行为恶性非轻,黄男无再适用刑法减刑余地,并判决黄男8年徒刑,张男6年徒刑、潘男5年6月徒刑、林男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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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姓男子等4人从海上接驳858.77公斤,市价高达17亿元的第3级毒品恺他命来台被捕。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依运输第3级毒品罪分别判刑8年至5年。记者邱瑞杰/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