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务官考试明年3/25、26举行 一般人也可以报考
法律事务司人权保障处处长吴逸圣少将(国防部提供)
为提升国防法务整体专业考量,国防部今(20)日表示,将借由国家考试机制,使现职军法军官之法律专业经过考试获得肯定,并广纳民间优秀法律人才由考试方式,入伍、从军担任国防法务官,预计录取30员,从事国防法制、诉讼代理、军事行动法制咨询等专业任务。
国防部今举行国防法务官考试说明记者会,法律事务司人权保障处处长吴逸圣少将说明,国防法务官平时从事部队法务,国防法制、诉讼代理、军事行动法制咨询等专业任务,并具有法纪调查及办理军人惩罚案件救济之职权;若遇到战时,基于国家安全及军事需要,规划协助军法官办理证据保全、强制处分、书类试拟之法律意见。
吴逸圣表示,基于办考权责与考试公平性,由考试院办理国防法务官考试,将于112年3月25、26日进行第一轮笔试,7月1日进行第二轮口试,科目包含宪法与行政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陆海空军刑法与军事审判法、国文及英文。
应考年龄部分,现役军官年龄在45岁以下,后备役军官退伍未逾5年或曾志愿入营经解除召集逾1年且未逾3年之后备役军官:上尉40岁以下;中尉、少尉35岁以下。(志愿入营甄选条件),未役青年年龄在20岁以上,32岁以下,但考试录取后应先经入伍训练取得军官任职资格,始可派任。
应考学历部分,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法律、法学、司法、财经法律、财金法律、政治法律、海洋法律、科技法律、政治、行政科、系、组、所毕业,领有毕业证书,或是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相当科、系、组、所毕业,领有毕业证书。
吴逸圣说,国防法务官以军官身分任用,录取人员如为后备役军官、未具现役或后备役军官资格者,须依国防部规定办理志愿入营或入伍,取得现役军官任职资格,并规划第一阶段至国防大学实施分科教育(13周),以课程讲授培养专业素养,第二阶段至各司令部实施4周实务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