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务官不敷所需 考试院修法将弹性录取

考试院提供

国防近年法律事务众多,亟需具法律专业的人员处理,但今年首度举行的国防法务官考试,笔试录取者有的体检不合标准,有的不愿受训,导致最后录取名额不敷所需。考试院今天通过修正相关考试办法,将弹性增加录取名额,以满足国防部实际用人需求。

有鉴于国防法律事务经纬万端,亟需法律专业人才,立法院去年三读通过「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修正案,明定国防部为办理国防法律事务,得设置国防法务官,借由考试广纳法律人才。

考试院也在今年3月举行首次国防法务官考试。由于是以军官身分任用,第一试笔试的录取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才能参加第二试口试。第二试录取的人员,如果是后备役军官或未具备现役或后备役军官资格的人员,必须根据国防部的规定进行志愿入营或入伍后,才能接受国防法务官的专业训练。

不过,考试院指出,今年首次举办的国防法务官考试,第一试录取人员依照现行考试办法规定,以需用员额30人,加上二成足额录取36人,其中28人在规定期间缴交合格体格检查表,第二试也就是口试,到考24人都全数录取。

但是今年7月4日发布榜示后,录取人员中有3人无意愿受训,5人保留受训资格,实际参与受训人员仅16人。

考选部指出,由于有的笔试录取者未符合体检标准、符合体检标准者又有人无意愿参加口试,或者通过口试者无意愿参加训练等因素,导致考试录取人数及实际受训人数,与国防部提出的需用员额30人有相当的差距。

基于用人需求,国防部日前建议调高第一试加成录取的比例,并增设正取、备取制度。考试院今天举行院会,为满足国防部对于法律专业人力的需求,同意修正《国防法务官考试办法》第6条及第8条,增订国防法务官考试第一试笔试得弹性增加录取名额参加第二试口试,第二试录取人员并采行正取、备取制度。

此外,修正后的办法也明订,录取人员若未依国防部通知时间办理入营、入伍或接受专业训练时,将由国防部通知备取人员依照考试总成绩依序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