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监督 民进党双标

(图/本报系资料照)

当柯建铭与所有民进党立委,成天砲轰目前在立法院审议的「立法院调查权」、「藐视国会」、「总统国情报告」法案是毁宪乱政、违反权力分立的时候,我们却发现这些法案都是包括柯建铭在内的民进党人员过去大力推动的。相似的法案,当年他们主张就是「强化国会监督」,今日蓝白提案就是「违宪扩权」,为什么?因为他们都把宪法当成玩物、巩固自己权力的工具。

首先赖总统就对宪法增修条文视若无睹。宪法第二条、第三条用的是「国民」的概念,但宪法增修条文就是为了因应两岸分治局势,使用了「自由地区人民」和「大陆地区人民」,而非「国民vs.外国人」。而且宪法增修条文第十一条还特别规定「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授权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条例)来规范两岸关系。更别说宪法本文与增修条文都尚未改变「中华民国领土」,而赖总统对「国籍法」的解读也完全错误。根本的重点还是他们只从宪法中挑选自己想看的条文来看,用自己的滤镜来解读,最终就是要宪法为实现他们的目标而效力。

国会改革,在民进党「在野」之时,一直都是他们最用力推动的主张。陈水扁在1993年担任立委时,就与赵少康等人联合声请大法官解释,抢到了以前没有的「国会调阅文件权」。在1998年,立委丁守中领衔,苏贞昌、柯建铭、韩国瑜等立委也联手声请释宪,在释字461号解释争取到「参谋总长至立院备询」的新发展。

但是在陈水扁总统那8年,民进党执政但却未能掌握立法院多数,这时他们就开始发展一套「行政权不受侵犯」的主张,处处贬抑立法院,动辄说立法院这个违宪那个滥权。各种强化监督的法案,自然闭口不提。反而是在野(但居立法院多数)的国民党,在大法官那儿争出个一般性的「国会调查权」。

等到马英九当选,民进党又「在野」了。虽然不是立法院多数,但唯一能够对抗、监督行政权的舞台,就在立法院。这时,他们的「国会改革」、「强化监督」提案又源源不绝了。当前蓝白所提的法案,无论是调查、听证、不实陈述的罚则,甚至总统国情报告程序的具体化,绝大部分也都是当年他们自己提的规定。为什么同样的法案,林佳龙提,柯建铭提,他们就沾沾自喜说是「改革」;国民党提出,就是蓝白拖「毁宪乱政」?

别忘了,在蔡英文总统任内,民进党8年全面控制行政、立法两院,这些改革监督法案又不见了。在立法院表决时,全盘碾压少数党;在立委想要监督疫苗、前瞻、卡管等事项时,行政部门置之不理。这才让人想起,国会的监督权限的确不够—面对推拖不来备询,来了又耍痞反质询甚至撒谎,调阅资料也悍然拒给的行政官员。

民进党最恶劣的就是瞎掰扭曲宪法,把不同意见都打成「假消息」、「谣言」、「认知作战」,现在「不惜以今日之我攻昨日之我」,如果您不是侧翼,还要被他们的鬼扯诈骗,当毁宪者的帮凶吗?(作者为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