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米尔特·泰森:以私法协同增进国际数字贸易法律确定性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吴立洋 杭州报道
近年来,随着数字化技术的高速发展,数据、虚拟资产与人工智能领域的全球数字贸易亦随之兴起;但另一方面,在各国加快推进数字领域立法进程的背景下,不同法律体系和主体间的立法、执法思路差异,成为跨国数字贸易面临的重大不确定性。增进数字领域的国际法律协同,成为推动全球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前提。
9月26日,与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同期的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法治论坛开幕式暨主论坛在杭州举办。来自不同领域的数字领域法律从业者与研究者围绕近年来涌现的数字贸易新进展与新问题展开研讨,从实践需求、立法思路、国际写作等多个领域展开研讨。
作为以促进各国和各多国集团之间私法规则的统一和协调为宗旨的国际性组织,国际统一私法协会(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the Unification of Private Laws,以下简称:UNIDROIT)近年来也围绕数字贸易领域的法律实践展开了研究与协同,推动国际数字贸易主体间的法律交流合作。
在本次全球数字贸易法治论坛期间,UNIDROIT高级法律官员米尔特·泰森接受了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专访,并就数字贸易领域的国际私法现状与发展趋势等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与思路。
UNIDROIT高级法律官员米尔特·泰森(受访者供图)
以下是专访全文:
南方财经:关于数字贸易,特别是虚拟资产等事项,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UNIDROIT在该领域当前工作以及进展?
米尔特·泰森:因为新的数字技术不断涌现,这一领域的国际私法也在不断发展。当新技术涌现时,通常没有专门的国际法律规则与其对应,或者不清楚哪些现有规则可能适用于这些技术和应用。
这也是UNIDROIT发挥重要作用的地方:我们开发的国际法律工具, 以帮助各国增进协同、填补差距, 并且它们是可修改的私法框架。我们的工作有助于增强法律的确定性,它使各地的监管能够采取一定通用的模式来解决商业领域的新兴问题。
南方财经:目前UNIDROIT在数字贸易领域的国际法律规则中取得了哪些成果?
米尔特·泰森:在过去几年中, 我们开发了几种与全球数字贸易直接相关的工具,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数字平台治理指南》(Guidelines for the governance of digital platforms)中的数字资产和私法原则。
该原则为国际数字交易提供私法规则参照,适用于持有、转移数字资产或将其用作抵押品等场景。目前,这一规则已成为很多国家和地区在数字贸易领域法律改革的基础参考。
南方财经:中国的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十分活跃,在您看来中国在数字贸易法治建设上贡献和进步有哪些?
米尔特·泰森:中国当然是目前新技术发展的关键参与者,而且中国积极地参与国际层面的各类项目,通过参加国际专家工作组,为我们的文书起草做出了直接贡献。
在数字贸易领域,中国参与了关于数字资产和私法的新原则制定。
作为一个国际组织来说,当涉及大量国家间的法律协同问题时,工作组中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包括普通法和大陆法系)的平衡组成就非常重要,我们非常感谢中国积极参与我们的工作,以及为私法统一做出的贡献。
南方财经:下一阶段,UNIDROIT计划将如何推动数字贸易领域的私法协同工作?
米尔特·泰森:我们组织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前沿项目研究,针对目前的新技术、新应用推进跨国规则与原则的构建
例如,现在我们在探索有效执法的最佳实践,这些实践主要是关于各国在数字资产领域的执法以及其如何使用数字技术。
此外,我们还在进行一个关于可验证碳信用额的项目,该项目聚焦于两大主题——即可持续与技术,该项目对应对气候变化非常重要。
简而言之,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在创新领域制定有用、实用的国际法律文书。感谢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际专家的贡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