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军买无人机 4款违背计划预算

国军采购5款军用商规人机,有4款违背计划预算,也不符军事投资规定。图为2023年1月12日,国军春节加强战备参访活动,海军陆战九九旅及两栖侦搜大队官兵使用红雀无人机系统进行侦搜。(本报资料照片)

113年国防部采购无人机与无人机反制系统预算建案日期

民进党政府去年底决定发展军用商规无人机政策,打造无人机国家队。根据立院预算中心报告,国军计划采购5款无人机与1款无人机反制系统,但有4款未能于今年5月31日前核定,仍纳编113年度国防部所属单位预算案中,除与「计划预算」精神不符外,亦难谓符合「国军军事投资建案作业规定」,宜检讨改进。

根据预算中心资料,5款无人机与1款无人机反制系统的建案时间非常赶,有2款是在5月31日,即预算核定期限的最后1天,另4款分别于6月21日、7月31日、8月4日与8月16日才核定建案。

预算中心报告指出,国军年度施政工作计划与预算编制作业手册,有关军事投资建案计划纳编年度预算规定,国防部各机关应依「国军军事投资建案作业规定」办理,于完成建案程序后,始得纳编目标年度预算。

另「国军军事投资建案作业规定」第三节建案作业流程节点则明订:「专案整体获得规划书…未于D-1年5月31日核定个案,不纳入年度预算编制。」

因此,预算中心报告指出,微型无人机、陆用监侦型无人机、监侦型无人机及无人机反制系统等4项计划之整体获得规划书均未能于今年5月31日前核定,仍纳编113年度国防部所属单位预算案中,除与「计划预算」之精神不符外,亦难谓符合「国军军事投资建案作业规定」,宜检讨改进。

不过,军方官员说,这就是所谓的急迫性建案;国防部今年5月修订「国军军事投资建案作业规定」,在纳案5年兵力整建计划原则之下的「迫切性建案」,增列「国防部报经行政院核准,得以第一预备金支应已逾预算编列时程的新增迫切性建案」条款,即是与无人机相关建案有关。

国防部指出,依《预算法》第46条计划预算编制程序,若各项建案计划未能于目标年度前1年8月完成,无法纳入预算书表,无法因应突发敌情状况。如去年8月发生的金门屡遭无人机袭扰事件,反制系统预算于2024年才得编列,造成战力罅隙,因此在《预算法》规范内调增第一预备金,以利军事投资迫切性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