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没走斑马线被警拦下 他拿出「2小包」结局惨了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林姓男子去年12月间花费5万5000元购买2包毒品,隔日外出时,他过马路没走行人穿越道被警察拦查,竟主动交出2包毒品,自行承认持有毒品。台南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依持有第三级毒品纯质净重5公克以上罪,判处林男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
▲林男过马路没走行人穿越道。(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非本案事发地点。)
判决书中记载,林男明知恺他命(或称K他命)属于《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2条第2项第3款之第三级毒品,仍在去年12月间于高雄市某舞厅包厢,花费5万5000元向不知名男子购买2包恺他命。
隔日晚间7时许,林男外出时因为过马路没走行人穿越道,被警察拦查,他竟主动交出带在身上的2包恺他命。警方送验之后,确认这2包恺他命合计纯质净重达57.425公克(55.976公克+1.449公克=57.425公克)。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林男在警察发觉他持有毒品之前,主动将2包恺他命交出来,符合自首要件,可依《刑法》第62条前段规定减刑,考量到他犯后坦承犯行、过去没有前科、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等因素,最终依持有第三级毒品纯质净重5公克以上罪,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