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狂抛国会改革 柯建铭称「义和团」:专做毁宪之事
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选后,国民党专做毁宪、违法之事,这不是义和团,什么才是义和团?(中时资料照)
新国会即将在20日开议,国民党团成为新国会第一大党,不断抛出各种国会改革的议题,对此,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选后,国民党专做毁宪、违法之事,这不是义和团,什么才是义和团?
柯建铭指出,国会改革「听证权」、「首长同意权」、「藐视国会罪」、「国会特侦组」,国民党主席朱立伦甚至还说民进党反民主,但违宪就是违宪,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毁宪乱政,莫此为甚。
柯建铭表示,国情报告采即问即答蓝白同调,却违反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十五条之四、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第三项及宪法第五十三条,违法违宪;针对国民党团提出2月17日开临时会,柯建铭说,这违反宪法第68、69条,临时会只能在休会时才能召开,2月1日以后,已经进入常会会期,居然还全党连署召开?蒋万安还说此时开临时会,是立法院监督中央政府天经地义、柯文哲也赞声说,民进党讲不出所以然就要开临时会,立法院召开临时会的时机,宪法都写的清清楚楚,蓝白连宪法都不懂,沆瀣一气。
针对NCC委员照政党比例分配,剥夺阁揆人事决定权,违宪及宪法对言论自由之保障,柯建铭提到,早在2006年7月21日公布的「司法院释字613号」解释,就已宣告违宪,NCC组织法更早已重新修法改正。
柯建铭解释,《宪法第五十三条》明订,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NCC属行政院部会级单位,为独立行政机关,基于行政一体,行政院须为包括NCC 在内的整体表现负责。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组织法第四条,关于NCC委员任命,由立院政党比例推荐,提名后,经立法院同意后由行政院任命,行政院长对NCC委员人事,仅剩名义上提名及任命权,决定权几近完全剥夺,已违反权力分立及责任政治的宪政原则。
通讯传播自由属宪法第11条明文保护的言论自由,政党积极介入,影响人民对NCC超越政治的公正性信赖,有违宪法对自由权的保障,故NCC组织法第四条第二、三、四、六项违宪。
柯建铭批评,时至今年,第十一届国会组成伊始,国民党再次利用朝小野大,扩权、毁宪、无视司法院释字第613号解释,国民党从朱立伦、赵少康、党团所有成员,得意忘形、忘脑,越来越变本加厉、目无法纪,无所不用其极直接挑战大法官,「不只宪法理盲,更是法盲、无知」,独步全球,这样的政党不走入历史焚化炉,是上帝的谦抑?还是人民的纵容?
柯建铭表示,今日报载,柯文哲、黄国昌、黄珊珊主动递橄榄枝,蓝白合作改革法案,是要演同流合污、一丘之貉吗?这岂是沆瀣一气四个字可形容,令人掷笔三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