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计划定为农业区就不得变更? 内政部驳:不实讯息

▲内政部长刘世芳日前率队拜会台北市长蒋万安。(图/台北市政府提供)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国土计划法预计于明年全面实施,由于影响甚巨,内政部近来积极到各地进行说明。针对外界谣传若被划定为农业发展区,未来就不得变更,内政部表示,「此为不实讯息,切莫采信」,地方政府可透过定期通盘检讨方式调整国土功能分区,也可在符合各部会产业政策及相关划设条件下,提出具体规划,适度划设城乡发展地区,维系地方发展。

内政部指出,国土计划法104年的立法意旨,即为建立整合管理机制,以协调产业均衡发展,落实合理土地利用,保护国土与自然资源。自刘世芳部长上任后,积极与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沟通协商,偕同董建宏次长及国土署吴欣修署长持续拜会各地方政府以及民间社团,表达中央对于国土计划的支持与关切,也聆听地方政府对于国土计划法的各项疑虑,并就农业发展区、产业用地、土地使用管制、新旧制度衔接、原住民土地规划等议题,逐一释疑。

内政部指出,国土计划法在104年12月由朝野共同努力下三读通过,第一条立法目的即明订「为因应气候变迁,确保国土安全,保育自然环境与人文资产,促进资源与产业合理配置,强化国土整合管理机制,并复育环境敏感与国土破坏地区,追求国家永续发展,特制定本法。」立法至今将近10年,台湾面临剧烈气候变迁及重大产业转型,内政部虽为国土计划法主管机关,但均衡产业发展、永续环境保育,中央各部会与各地方政府必须协力合作,共同面对台湾社会与自然环境的挑战,一同打造更合宜的国土空间。

至于外界谣传一旦被划定农业发展区未来就不得变更,内政部表示此为不实讯息,切莫采信。农业发展区正是为了保障辛苦务农的农民,确保农业生产区位的安全性,并且衔接农业部所提出各项补助措施,妥善照顾农民权益而划设,待国土计划法全面施行后,地方政府可透过定期通盘检讨,以及办理乡村地区整体规划等机制,调整国土功能分区。

再者,因应国家各项重大建设推动与产业发展需求,地方政府也可以在符合各部会产业政策及相关划设条件下,提出具体规划,适度划设城乡发展地区,维系地方发展;而待国土计划法全面施行后,也可以透过国土计划的机制,对产业用地进行检讨与调整。

内政部强调,国土计划法的落实,是为了建立国土空间的使用秩序,追求产业发展与环境永续的双赢。对于农民权益与产业发展,一定会妥善保障并协调均衡发展。面对社会不同看法,内政部会更积极沟通,稳健推动国土计划法。此外,内政部也吁请中央各部会及县市政府,在气候变迁与产业转型的挑战下,携手合作,共创永续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