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了:在江苏试点!

好消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来了!

民政部宣布, 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什么是“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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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

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 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

今后在试点地区男女双方也可在一方当事人 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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