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指导内蒙古、浙江、四川等3个试点省份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区)试点

财联社6月6日电,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内蒙古、浙江、四川等3个试点省份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区)试点,指导唐山、苏州、厦门、赣州、乐山等5个试点城市进一步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经评估符合调价条件的地区及时完成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