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示范区敲定租税优惠 台商区内投资3年免营所税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为了要加强台湾竞争力布局亚洲进军全球,马政府推动「自由经济示范区」,行政院长江宜桦15日带领财经官员向总统报告目前规划方向,重法规松绑长期效益,敲定若台商回济示范区内投资,将可免征营所税3年,但仍适用最低税负。
行政院表示,依据最新的方案内容,在人流、物流、金流的自由化方面,将大幅放宽相关限制,包括,外籍专业人士来台工作及进出的便利、扩大自由港区货品委外加工,以及简化相关土地管制与审核程序等。
▼行政院公布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案,图左三为财政部长张盛和、左四为行政院副院长毛治国、左五为经建会主委管中闵。(图/资料照片)
示范区更将进一步松绑律师、会计师与建筑师等专业服务业的设立型态,让法人事务所这类新组织可在国内萌芽,也将开放持有专业证照的外国人可投资或合伙参与这些专业服务业,让国内制度与国际接轨。
行政院强调,这些新开放的专业服务业,其服务对象仍限于示范区事业,目前并非全国适用;创新重点将包括,智慧物流、国际健康、农业加值、金融服务与教育创新。至于原规划方案所列的产业合作,由于各产业皆可推动,因此改列于推动策略中。
另外,高等教育长期因法令规章限制,无论在校务、招生、修业、以及人事财务上都缺乏弹性,国际化程度也需提升。示范区未来将纳入教育创新,透过实验试点方式推动教育制度松绑,以强化我国教育发展能量,培育更多优质人力。
在外界关切的租税措施方面,行政院说明,为了因应国际租税竞争,示范区修正的规划方案仅包括:外国货主于示范区内从事货物储存或简易加工,外销 100% 及内销 10% 免税;外籍专业人士免申报最低税负制的海外来源所得与前3年薪资减半课税。
为了要吸引台商投资,海外股利或盈余汇入示范区实质投资免营所税,但不含最低税负,实质投资相关主管部会会有明确规范,期限一样是3年。
目前自由经济示范区的实体区位,包括北、中、南6海1空的自由贸易港区,以及屏东农业生物科技园区。预期在示范区政策的推动下,将可带动103年民间投资增加新台币210亿元、提高国内生产总额达300亿元、创造就业达1万3,000人。此外,自由贸易港区贸易值也将在104年突破1兆元以上。此外,预期银行业及证券业营业收入未来5年可分别增加300亿元及400亿元。
江院长指出,未来两三年内,台湾临近国家将分别成为TPP、RCEP或中日韩自贸协定的成员之一。因此,我们必须有更积极的作为。此次示范区之修正方向,就是宣示我国致力推动开放以参与国际经贸组织的决心,加速推动台湾朝向「自由经济岛」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