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家长会爆不伦 高雄2宝爸带3宝妈冲摩铁

高雄一对男女因同为国小家长会委员而认识,双双背叛另一半,发生关系。(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高雄许姓人夫与洪姓人妻,因同为某国小家长会委员,因而认识,进而发生性关系,还被双方配偶在摩铁外拦车逮人。许男妻子对洪女提告求偿60万元精神抚慰金,高雄地院审理后,判洪女赔3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许妻主张,她与丈夫2002年11月结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丈夫于2018年9月担任长女国小的家长会委员,认识同为委员的洪女。洪女明知许男为有配偶之人,还分别于今年1月、2月、5月间,三度于汽车旅馆及租屋处发生关系,明显侵害配偶权,求偿60万元精神抚慰金。

许妻指出,丈夫今年2月与洪女去汽车旅馆,开车离开时她与洪女丈夫在旅馆外堵人,当时丈夫坦承发生关系,事后并提出悔过书,承诺不再与其他异性往来,被发现的话将按次数赔偿,每次金额100万元,且除非妻子在场,否则不会私下与洪女往来。但丈夫5月又在租屋处与洪女发生性关系。

洪女坦承有与许男于租屋处发生关系,但在汽车旅馆开房间时,她因堕胎不久仍在休养,2人仅亲吻、拥抱没有发生关系;此外,她表示,自己的年收入低于20万,目前仍有3名子女要扶养,经济能力不佳,且她与许男是「共同」侵害许妻的配偶权,但许妻却把全部精神痛苦归咎于她,求偿金额过高,盼法官驳回。

高雄地院审理认为,洪女确实侵害许妻配偶权,且查到洪女的名下有2笔房屋、2笔土地以及2辆汽车,审酌后判洪女赔35万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