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宝爸学国标舞…揪女伴「跳进摩铁」!瞎扯:我们在谈土地销售
▲人夫学国标舞与女同学发展婚外情,「跳进摩铁」却辩称是商讨土地销售事宜。(示意图/免费图库pexels)
台南一名人夫阿金(化名)参加国标舞蹈班结识女子小甜(化名),2人进而交往、发展婚外情,2019年5月至隔年7月间赴汽车旅馆开房7次。事后,阿金妻子得知全情气得提告,要求2人连带赔偿100万元。然而,阿金辩称双方当时去汽车旅馆是为了「商讨土地销售事宜」,但台南地院不采信,审酌后判阿金、小甜连带赔偿1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金妻子主张,自己与丈夫结婚34年,育有3名子女,原本婚姻生活美满,怎料,2019年间小甜明知阿金为有配偶之人,仍数度传讯倾诉思念、爱恋之情,甚至与阿金多次出游聚餐,出入汽车旅馆,种种行径让她身心受有极大痛苦,因此要求2人连带赔偿她100万元。
小甜否认正宫主张之事实。阿金则辩称,他是参加国标舞蹈班才结识小甜,2人均于舞蹈教室或公开场所见面,旅游聚餐也有其他舞蹈班同学,因此并无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情形;另外,妻子提供的照片证据无法清楚辨识,其中2019年12月30日、隔年3月26日他与小甜确实有一起上汽车旅馆,不过前者是因2人一起农耕后,到汽车旅馆洗澡、休憩,这无法认定有何通奸行为,后者则是2人赴汽车旅馆「商讨土地委托销售事宜」,但无从事任何不法行为。
对此,台南地院勘验相关事证后,不采信阿金说词,认为2人若要会面商议土地委托销售事宜,应可利用办公室或其他公共场所,若非2人关系亲密,并不需要另外选择费用较高的汽车旅馆独处,而小甜与阿金不正当交往,确实破坏正宫的婚姻圆满,因此审酌两造情状后,判2人连带赔偿15万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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