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舞师带2女学生比赛!饭店内伸魔爪「按摩」逼就范:不让妳跳舞

▲2未成年女在饭店惨遭国标舞老师猥亵。(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xhere)

实习记者郭思妏/综合报导

台东一名林姓国标舞老师以带学生外县市比赛为由,在高雄知名饭店房间内借机猥亵2名未成年女学生,不但强行抚胸,还猥亵又强吻。这2名被害女学生的家长得知后揭露真相,没想到林男仅坦承其一,并指称另一名女学生是挟怨报复,最后依强制猥亵罪判处2年徒刑

小香化名)因为要参加国标舞比赛,因此于107年5月20日与林姓男老师一同前往高雄,岂料在饭店内,竟遭林男伸出魔爪猥亵,她不但被强吻、掀起衣服外,还被抚摸胸部下体等,最后,她假借上厕所之意,躲进浴室打电话向母亲求救,才终于由母亲友人辗转报案

小琳(化名)分别则是在105年6月18日和7月2日于高雄知名饭店内被林男猥亵,虽然她在过程中曾多次反抗,且用脚攻击对方,但都未成功,甚至被威胁。林男恐吓小琳,「我带你练舞都没收钱」、「那你不要继续练舞了」等话语,使得对方无能抵抗,并以按摩为由指侵,造成小琳对跳舞的恐惧及心中的创伤。

校方得知小香案件后,询问是否还有其他学舞同学遭遇类似情况,因小香、小琳就读同所学校,经由学校辅导老师询问后才发现小琳也是受害者之一。

检方经由相关证人及辅导老师证实,林男的确曾猥亵2女学生,但他否认有对小琳下手,辩称对方是因为不满遭指责抽烟、交男友等,挟怨报复。由于林男仅坦承对小香的猥亵行为,且无证据可以证实小琳的说词,因此检方最终判定,仅针对林男对小香的部分判刑。

根据判决书内容显示,林男身为老师应基于教师身分教育指导及保护学生,但竟趁机强制猥亵,造成学生心灵受创,最终法官于23日判林男应执行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