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优化人才购房政策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人才购房政策的通知。通知包括:与工商登记注册地在海口市的下列单位之一签订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岗工作的员工,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海南省户籍的人才以及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出售其家庭成员在海口市拥有的商品住房后1年内可在海口市换购1套商品住房。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