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2758决议文没有台独的份(孙荣富)

不论是「互不隶属」、「台独」、「务实台独工作」或是「联大第2758号决议没有涉台」,都是搞分裂主义,也就没有谈论台湾政治地位的身分资格。(图/本报系资料照)

民进党死性不改,在立法院即将开议之前,民进党立院党团呼吁朝野:比照澳洲国会通过「联大第2758号决议并不涉台」决议。搞清楚,台湾不等于台独,台湾民众不等于台独分子不等于台独工作者,无论联大第2758号决议有没有涉台,都没有台独说话的份。

先看看历史,中国因为蒋介石领导8年对日抗战,在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扮演了重要的关键角色,也因此日本战败二战结束后,不论「名义上」或是「实权上」,中国也就是在1912年成立迄今的中华民国,就是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毫无疑问。

就法论法,到了1952年时,中华民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的《中日和约》,已经以条约形式再次确认台湾之领土主权归还中国,也就是归还给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的中华民国政府。换句话说,台湾当然是中国的一部分。

所谓《联大第2758号决议》系指:在1971年之后,北京与台北双方,在「一个中国」的原则基础上,相互争取包含大陆地区与自由地区,这整个中国的代表权与正统地位,其实已经涉及了台湾的政治地位,也就是指自由地区的主权是包含在整个中国之内。

事实上,不论从「历史上」、「法律上」或是「政治上」的联大第2758号决议,台湾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只不过,联合国的五大常任理事国的「中国」,从1971年之后,在「名义上」是台北政府代表的中华民国,而在「实权上」是北京政府代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就是:从名义上,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也就是台北政府代表的中华民国,从「实权上」,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北京政府代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只不过名与实有了些许差别。

在国际社会上,中国的「名」与「实」虽然有了些差别,但是搞分裂主义就是想要见缝插针。关于台湾的政治地位,《联大第2758号决议》已经很清楚,台湾就是大陆地区加上自由地区的整个中国的一部份,也符合中华民国宪法的规定。换句话说,民进党立院党团现在主张「联大第2758号决议并不涉台」,是「知宪违宪」、「知法犯法」、「知史乱史」的分裂主义。

综言之,台湾是台湾人的台湾;台湾是中国的台湾;台湾是世界的台湾,台湾绝不是搞分裂主义的台独民进党的台湾。不论是「互不隶属」、「台独」、「务实台独工作」或是「联大第2758号决议没有涉台」,都是搞分裂主义,也就没有谈论台湾政治地位的身分资格、政治空间与法律条件。

(作者为新党舆情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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