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全国首部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方面法规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海口12月3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国新冠 任明超)今天,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五场)——《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专场。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牢牢守住风险防控底线,主动应对、积极防范自贸港建设面临的进境环境安全风险,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共23条,是全国首部关于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方面的立法。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规处处长吴坤锦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规定》采取“小切口”的立法形式,重点围绕进境环境安全风险较高的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作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例如,考虑到封关运作后,海南自贸港实施对进出口货物不设存储期限、货物存放地点可以自由选择的贸易自由便利政策,针对中转货物贮存管理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规定中转货物的贮存场地应符合环境安全管理要求,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易腐烂变质类农产品贮存的日常巡查管理等监管措施,防范产生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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