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警追查毒品案 意外查获私养穿山甲
海山分局侦查队干员查获非法饲养保育类野生动物穿山甲。(警方提供)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侦查队干员昨(15)日前往万里山区查缉毒品案,意外发现38岁曹姓男子在住处非法饲养保育类动物穿山甲1只,脚及尾部有伤。曹男声称,穿山甲是被家里的土狗从外叼回来。警方通报新北市动保处,动保员已将穿山甲带回检伤治疗,曹男则依《野生动物保育法》送办。
据了解,警方昨日上午7时许至万里加投山区查案,过程中发现曹男屋外的狗笼内,养的竟是只保育类野生动物穿山甲,脚、尾明显有伤,且竟用狗饲料喂养以蚂蚁为食的穿山甲,导致该只穿山甲显得十分虚弱。
警方立即将穿山甲带回并通报动保处,经动保处兽医初步检伤,发现有不明原因导致骨折及多处挫伤,并有脱水情形,将转送台北市立动物园协助医疗。
动保处表示,穿山甲为保育等级2的珍贵稀有保育类野生动物,猎捕穿山甲已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规定,保育类野生动物应予保育,不得骚扰、虐待、猎捕、宰杀或为其他利用。违者将依同法第41条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
动保处通报保7总队刑事警察大队到场侦讯,曹男声称,穿山甲是饲养的土狗才于前一天不知从何处叼来。警方及动保处对曹男说词存疑,讯后依法移送检方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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