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警查緝毒品案 意外查獲受傷穿山甲
新北市警方昨前往万里区查缉毒品案,在曹姓男子住处意外查获一只受伤穿山甲,他辩称是其饲养的狗于几前天从屋外叼回。警方当场连系新北市政府动物保护防疫处动保人员到场协助及安置,警询后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移送隆地检署侦办,并函送动保处依法裁罚。
新北市海山警方昨天下午3时许,持搜索票前往万里区加投路段山区查缉毒品案,在查缉对象曹姓男子(38岁)住处虽未查获毒品,却意外查获一只受伤穿山甲。
曹男辩称,该穿山甲是其饲养的狗于几前天从屋外郊区叼回。警方当场连系新北市政府动物保护防疫处动保人员到场协助,经初步诊断该穿山甲有不明原因导致骨折等多处挫伤,并有脱水的情形,已送至台北市立动物园协助医疗。
新北市动保处表示,穿山甲为保育等级二之珍贵稀有保育类野生动物,猎捕穿山甲已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规定,保育类野生动物应予保育,不得骚扰、虐待、猎捕、宰杀或为其他利用。违者将依同法第41条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
新北市海山警方昨前往万里区查缉毒品案,在曹姓男子住处意外查获一只受伤穿山甲。记者王长鼎/翻摄
新北市海山警方昨前往万里区查缉毒品案,在曹姓男子住处意外查获一只受伤穿山甲。记者王长鼎/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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