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受傷對方老爸竟稱「我非善類」 幼兒園家長群組發文反被告

高雄许姓男子的幺子被周姓男子的儿子推倒受伤,幼稚园为此召开家长座谈会,周男在会中自称「我不是什么善类」,会议结束后,许男在家长群组传讯,指周男「无法想像与理解」、「您的孩子打人也不会少」,周男不满提告,检方认为许男言论可受公评,侦结不起诉。

检方调查,许男、周男的孩子都在同间幼稚园上课,前年12月间,许男发现孩子手臂、脸部有伤,传讯息给幼稚园老师,经老师回讯,才知道周男孩子曾与他儿子发生争执。

事隔没几天,同年月7日,许男幺子又被周男的儿子撞倒,眼睛撞到桌子受伤,许男质疑孩子遭周男儿子欺负,在家长群组中传讯,指周男「你去看监视器,会发现您的孩子打人次数也不会少」。

两名孩子在校发生冲突,校方为了解决孩子及家长纷争,举办家长座谈会,周男遭控于座谈会中自称「我不是什么善类」,「我说不定很偏激呀,讲白一点,说不定是恐龙家长,我没有说我很好」、「今天给我一个结果」。

许男质疑周男在会议中恐吓,又在家长群组中传讯「开会听到周男的诉求,让他无法想像跟理解,俨然成为被害人似的一味提出恐吓话语」。

周男不满,指许男在群组中发言贬损他跟孩子的人格评价,气得对许男提告诽谤。许男挨告后反驳,称周男在座谈会中,称会对好几个家长提告,并说自己是恐龙家长,非善类,他是孩子受伤,老师无法处理,才会传这些讯息。

检方根据幼稚园老师跟家长对话纪录,证实周男孩子确实曾推倒许男孩子,许男是信任孩子及老师的讯息,才会称周的孩子「打人次数也不少」。

检方认为,许男讯息内容是针对周男在家长座谈会中的发言,即便用词情绪化,但并非无事实根据,属于合理评论,不具诽谤故意,侦结处分许男不起诉。

高雄地检署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