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瑜条款? 赖瑞隆提案地方首长不得带职参选

民进党立委赖瑞隆(图/记者宋良义摄)

文/中央

民进党立委赖瑞隆曾提修法拟禁带职参选,他近日提出地方制度修正草案 ,将县市首长因故不执行职务连续达6个月以上解职的条款,改为累积达6个月以上就解职,强调是课予民选公职履行职务责任

赖瑞隆日前提出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民选首长于任期届满前登记参选总统、副总统及其他公职人员,将于登记时解除职务,引发外界解读是针对新北市长侯友宜

不过赖瑞隆日前受访强调,没有针对任何人,希望透过制度面设计,减少资源浪费社会对立。现行地方制度法第80条明定,直辖市长、县市长乡镇市长、村里长因重病,导致不执行职务继续1年以上,或因故不执行职务连续达6个月以上者,应依规定解除职务。

赖瑞隆近日提出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将连续6个月以上字眼改为「累积」达6个月以上。 赖瑞隆在提案说明指出,台湾地方自治运作曾出现 地方公职人员因参与选举及其他事由,造成主观上累积长时间不执行职务;地方公职人员是4年一任,若累积达6个月以上因故不执行职务,相当于1/8任期未履行职 务,伤害地方自治程度不亚于连续6个月以上不执行职务,因此提出修法版本

除了赖瑞隆提案禁带职参选,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也提出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公职人员若带职参选总统、副总统和其他公职人员选举,应于登记为候选人前主动辞职 ,若没有主动请辞,将从登记时视为辞职。

此外,时力党团的提案也新增追缴竞选补贴费用条款,明定公职人员带职参选登记后,中央选举委员会应以书面通知,要求30日内依任期未满比例缴回已领取的竞选补贴经费;届期不缴回者,应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时力党团的提案说明指出,统计近3届直辖市长及县市长选举,非竞选连任的民选公职人员带职参选者共有45人,原职位选举补助金合计新台币6556万2566元。

时力党团也指出,朱立伦在2016年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总统,但朱立伦于2014年新北市长选举所领取的选举补助款为2877万9060元;韩国瑜在2020年代表国民党参选总统,但在2018年高雄市长选举领取的选举补助款为2677万6350元。

时力党团的提案说明指出,台湾全国性地方性选举每两年交错举办,每逢选举时,常有现任民选公职人员带职投入任期有重叠的其他公职选举;但依照现行规定,若带职参选总统且当选,过往参选市长选举领取的选举补助金仍能全额保留,显然不合理,因此提出修法 。

立法院会8日处理报告事项议程,一读通过赖瑞隆 的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与时力党团的禁带职参选相关修法版本,并交付内政委员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