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王」台驊投控涉內線交易獲利258萬元 董事長顏益財遭起訴
台骅投控董事长颜益财涉内线交易今遭起诉。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有「航海王」称号的上市公司台骅投控(2636)董事长颜益财、台湾航空货运承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旭辉,涉嫌于大联大投资控股公司(3702)收购台骅股权前的禁止交易期间,用人头帐户交易股票,不法获利达258万余元。台北地检署今侦结,依涉犯证券交易法之内线交易等罪,起诉颜益财及许旭辉。
检方查出,颜益财向他人租用证券帐户交易股票。颜益财以每个月1万元为代价,委请友人陈兴华协助申办证券帐户,再将帐户交由周姓员工保管;颜益财也由王姓秘书委请员工的友人廖国言担任优毅有限公司人头负责人,并以每年18万元为代价,由廖国言申办证券帐户,将存折转交给周,作为颜益财交易台骅股票的工具。
检方查出,2020年5月28日,大联大公司及台骅公司分别在公开资讯观测站公告,大联大投资控股公司宣布收购台骅控股5%至20%普通股的消息。颜益财及许旭辉贪图股价上涨后的利得,于重大消息成立至公开后18小时内,使用陈兴华、廖国言或亲友的帐户下单交易台骅股票,颜益财不法获利194万4374元、许旭辉不法获利64万2100元。
检调于今年4月12日搜索10处,约谈颜益财及许旭辉共9人到案,讯后谕知颜益财500万交保、许旭辉200万元交保。
检方认定,颜益财、许旭辉在禁止交易期间交易股票,涉犯证券交易法第157条之1第1项之内线交易规定,而均涉犯同法第171条第1项第1款之内线交易罪。因颜益财、许旭辉于侦查中自白犯行,自动缴回全部犯罪所得,检方建请法院依法减轻其刑。
此外,颜益财使用他人帐户交易股票行为,涉犯洗钱防制法第15条之1第1项第4款之以期约及交付对价使他人提供,而犯无正当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之帐户罪嫌。
至于提供帐户的陈兴华及廖国言涉犯洗钱防制法,获缓起诉处分,期间1年,各缴国库40万及30万元;保管帐户及协助下单股票的王姓秘书及周姓员工涉犯洗钱防制法,获缓起诉处分,期间1年,各缴国库8万及4万元。
台湾航空货运承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旭辉,涉内线交易今遭起诉。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