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支持各市开展商品房“以旧换新”,购房不再审核资格

10月28日,“河北住建”发布消息,河北省将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各城市开展商品房“以旧换新”。

河北支持各城市综合运用个税退还、购房补贴、信贷支持等政策,开展商品房“以旧换新”、房博会等促销活动,因城施策满足人民群众合理购房需求。全省各市购房不审核购房资格,首套、二套商贷最低首付比例均降至15%,且不设利率下限。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在覆盖面上,包含全部存量房贷,不再区分首套、二套及以上。目前,利率调整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全省金融机构将在10月31日前陆续完成批量调整。初步测算,这次调整将惠及全省约300万户家庭,平均降幅0.54个百分点,每年为河北省居民节省房贷利息支出约87亿元。

河北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省级保交房工作专班,加快推进建设交付。配合省有关部门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原则,全力推进保交房项目不动产权证“应发尽发”。截至9月底,全省保交房攻坚战项目已交付14.1万套。

根据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调节住宅用地供应,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去化周期在18个月至36个月的,盘活多少,供应多少。

优化调整住房保障方式,对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新增保障需求,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支持在市场上租房。

截至9月底,河北省发放租赁补贴2.6万户。适当减少保障性住房新建规模,确需新增实物房源的,鼓励市县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筹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的安置房,以及之前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建设难以完成的,鼓励各地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方式筹集安置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