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保母涉儿虐案 民代要求落实居服中心督导工作

针对儿虐事件频传,民进党新北市议员李倩萍在议会质询时,要求社会局强化居服中心督导工作。(吕健豪摄)

国内推动居家托育已经行之有年,但近期儿虐事件频传引起国内高度重视,特别是剀剀案发生之后,被揭露涉案的是合格保母,造成许多新手爸妈对于选择保母产生担忧及疑虑,民进党新北市议员李倩萍要求社会局,应该强化居托中心委办的责任,以及提升装设备来保障保母及受托孩童的权益,社会局回应,相关建议都会研议。

李倩萍指出,市府每年花费超过1亿元委托民间办理居家托育服务中心,但除了媒合保母效率不佳外,在安全及品质上也有许多父母感到忧心,特别是在剀剀案发生后,到高雄儿虐案,都是登记合格的保母涉案,让新手父母不知如何选择保母,但这些保母的登记证及保母证其实都是有效期的,应定期更新资讯,让有需求的父母更便于查询。

此外,李倩萍也认为卫福部公布的各县市居家托育服务中心执行业务处理原则第3点当中,市府委办的居服中心办理的业务多达20种,但在规定上的法律用字竟是「得」办理,即表示没有强制性,认为太过松散,社会局应向中央反映,也要要求各居托中心必须要办理的事项。

在装设备部分,目前除了公私立托育中心设有监视器外,在居家托育部分,其他县市如台南、高雄都有提供补助鼓励装设;访视员配备工作纪录器,现行方式是要跟中心租借,且数量也不多,如果提供并要求访视时全程配置,对于社工、保母及受托都是保障。

对于李倩萍提出的建议与要求,社会局长李美珍表示,有关登记证、保母证效期更新揭露,因为没有涉及泄漏个资问题,所以是个选择的方向,也会再讨论研议;至于法令条文部分,其实儿少权法皆有规定,若有不当对待事件发生时,一定都要通报,若未通报会有罚则,所以这部分会再跟中央反映。

至于居家托育装设监视器,目前新北市也是朝这个方向办理,目前正在签核当中,而访视员配置工作纪录器,如果对于社工以及保母、婴幼儿的权益都能获得保障,确实是可以纳入考量的,而且中央地方都都在讨论,不过目前尚未有相关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