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池內燃料棒移出 專家指核一廠能繼續延用

核四前厂长王伯辉表示,只要池内有空间可存放用过燃料棒,核一厂可继续沿用。本报资料照片

核一厂室外干式贮存场因新北市政府未核可水土保持计划11年无法启用,后台电官司胜诉新北市府因此核准,今台电进行热测试后将开始吊离池内用过燃料棒,核一厂虽运转执照到期开始除役,核四前厂长王伯辉表示,只要池内有空间可存放用过燃料棒,核一厂可继续沿用。

台湾核电法规基本依造美国1946年颁布的《原子能法》,核一厂40年运转期限,源于美国反托拉斯法避免商业垄断而设下此限,并非核电厂寿命仅40年。核一厂2019年40年大限到期后停止商转进入除役阶段,干贮场设施官司缠讼多年后,今天终于开始要将池内用过燃料棒吊离用过燃料池。

虽然核一厂目前进入除役阶段,但因反应炉内仍有燃料束,未能进入实质除役工程,王伯辉对此表示,台电吊离用过燃料棒前的热测试,主要是测量用过燃料棒的温度及放射值,已经存放20、30年以上的用过燃料棒,基本上已经可以直接吊离,只是从湿的地方放到干的地方。

行政院长卓荣泰日前接受日媒专访,提到美国等国家正在开发核电新技术,2030年会是关键时机。新的能源如果没有安全、核废料必须处理的问题,且世界潮流和台湾共识都能接受,应该开放讨论。卓也说未来核能解决不了今天问题,但未来的核能有任何可能都可以去讨论。卓的一番说词被外界认为执政党对核能态度可望转弯。

王伯辉说,核一厂燃料池腾出空间后,目前在炉心内的用过燃料棒就可以取出放入新的继续使用,是否除役或延用,其实就是看政府的态度,表示核一厂用过燃料池腾出空间后,仍然能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