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智坤遭爆性骚女导演 检:当事人提告才能查办

洪智坤(资料照片/邓博仁摄)

民进党性骚吃案风波延烧,5日一名女导演在脸书上控诉,2010年时曾在汽车旅馆内,被时任陈菊办公室主任洪智坤彻夜性骚。洪智坤6日凌晨在脸书上坦承道歉,高雄地检署声明,性骚属告诉乃论,需该女出面提告才能查办,至于是否涉及强制猥亵及利用职权猥亵罪部分,仍需进一步调查。

该名女导演在脸书上PO出一篇「我只是想要好好拍片而已,我做导演已经20年」的文章表示,2010年3月她收到洪智坤的邀请,希望她能为高雄年底的五都市长选举拍摄宣传片,没想到之后讨论拍摄的会议时间却越改越晚,该名女导演甚至被送到了一个汽车旅馆讨论脚本,而洪智坤则藉想帮该名女导演完成梦想,爆出「我可以帮妳,妳只要偶尔可以让我任性一下」,最后更对其进行环抱、摸胸性骚。

该名女导演说,「那阵子出事回台北后,我没有敢跟任何人说」,直到2014年台北市长选举前夜,她才在媒体报导上,看到了洪智坤的名字,「我崩溃哭了一整夜,后来我才知道,这叫做PTSD,希望有一天,这个世界不再需要这么多的眼泪和勇气才能好好过下去,而我,只是想要好好拍片而已」。

对此,洪智坤6日凌晨在脸书上针对该事件回应,「给人不好的感受,一定是我的错误,我没有任何职务,也与任何人无关」,同时洪智坤也强调,「我只有真诚道歉,改进并且弥补过错」。

雄检表示,由于当事人的文章中没有描绘出具体受害情形,是否构成犯罪,仍应视个案证据之状况才能判断。若涉及性骚扰防治法,属告诉乃论,需当事人出面提告才能查办。至于是否涉及强制猥亵及利用职权猥亵罪部分,因本署尚未接获相关人提出申告,将进一步调查后厘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