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新指引 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资讯揭露

沪深交易所发布4日发布新指引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要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等相关资讯揭露。(shutterstock)

大陆沪深交易所4日分别制定并发布上市公司的自律监管与破产重整指引的(征求意见稿),内容主要以资讯揭露为核心,要求原则上不停牌、分阶段揭露资讯,对上市公司股东特别中小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等进行保护。沪深交易所表示,随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数量增加,出现不少资讯揭露新问题、新情况,需要进一步明确规范,以增强上市公司的资讯及时性和公平性。

根据路透引述该《指引》规定,大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等涉及重整、和解以及破产清算等破产事项,均需按照指引履行资讯揭露义务。义务人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以及重整投资人等。

此外,重整投资人入股价格偏低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该《指引》也规定股份受让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在投资协议签署当日收盘价80%的,需要求聘请财务顾问,就价格的合理性、定价依据等发表专项意见并予以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