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东快被指违宪 傅轰绿集体失忆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25)日将审查立委傅崐萁(右)等人所提「花东快特别条例」草案,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左)搬出违宪说法。(本报资料照片)

本周国会重大议案看板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25)日审查由立委傅崐萁等人所提「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24日直指草案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交通部也称窒碍难行,无法推动。傅批评,民进党选完集体失忆,奉劝柯不要一直换脑袋,乱引用宪法造成误会,连交通民生法案都挡,只会让全民看破民进党手脚。

纷扰多年的花东快速道路,公路局2020年10月重启可行性评估,今年3月6日在台东举行最后一场说明会,预计今年8月完成可行性评估,完工后可缩短行车时间1个小时,初估经费2555亿元。

对于傅崐萁主导提出「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交通部表示,基于宪政分际,不宜擅为增加预算支出,本条例确有窒碍难行之处。书面报告也指出,该计划路线174公里,路廊行经至少约11个原民部落,亦涉及特定农业区、花东纵谷及地震带等地质敏感区,后续环评复杂,易与环保团体对立,等于在委员会初审前就提前打枪。

柯建铭说,宪法规定行政部门提出预算、草案,立院可以审查,但宪法第70条、大法官释字319和264号也指出「立法院对于行政院所提预算案,不得为增加支出之提议」,他可以理解傅为选区利益,但不能违法违宪,宪法没有给的权力,不能强迫行政机关为之。

柯建铭表示,国民党前立委王廷升、时任立委的花莲县长徐榛蔚都曾提过花东快特别条例,但出了委员会都无疾而终,现在等于再重演一次,而傅的提案在交委会最多只能询答,若进入逐条讨论,每条都会保留,违法违宪付诸表决也没用;他将请绿委在委员会论述清楚。

傅崐萁表示,这些建设不是国民党的专利,包括总统蔡英文、民进党副总统当选人萧美琴,乃至民进党花莲、台东立委候选人都支持过。柯建铭过去支持推动花东地区发展条例500亿元,现在却说花东建设条例违宪,奉劝柯不要一直换脑袋、换立场。

傅指出,宪法第70条的限制,「立法院对行政院所提预算案不得为增加支出之提议。」是针对预算案而言,非指法律案;至于释字第319号,从头到尾都在解释「申请复查考试成绩处理办法之限制规定违宪?」与交通民生法案更无关系。

他强调,该案非但没有违宪之虞,增加预算也不是没有前例。例如,离岛建设条例、前瞻基础建设特别条例、花东地区发展条例都曾于总预算外,再编列预算支应或宽列预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