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监女管理员恋上男囚 厕所偷欢、违规帮送物品

花莲监狱1名陈姓女约雇管理员与简姓受刑人交往,期间陈多次私下违规夹带物品给简,陈遭判刑1年6个月,褫夺公权2年缓刑4年,但需向公库支付25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花莲监狱陈姓女约雇管理员在简姓受刑人热烈追求下交往,期间陈多次私下违规夹带共约1万多元物品给简,两人还屡次在狱中厕所发生亲密行为,经检廉侦办提公诉,花莲地方法院依图利罪判刑1年6个月,褫夺公权2年缓刑4年,需向公库支付25万元,可上诉。狱方以此为鉴,加强受刑人管控作业活动范围及管理员安检和法治教育。

陈女2018年至2021年间在花莲监狱戒护科担任约雇管理员,简男因贩卖毒品遭重判22年10个月,陈在简的热烈追求下在2019年4月至2021年4月间交往,两人除多次在狱内教区厕所发生亲密行为,简还违规使用行动电话与陈女保持通讯。

陈女明知受刑人饮食、必须物品需实施检查,并有次数、种类及数量限制,却利用职务之便,依简男委托,屡次夹带保健食品、痘痘贴、芦荟露、佛珠、内裤、薄荷巧克力、蓝莓及记忆卡等物,规避检查亲自或委托转交给简,物品总价约1万多元。

陈女违规行为2021年4月曝光后,经狱方函送廉政署侦办,花莲地检署提起公诉,近日开庭审理,陈女坦承犯行,其辩护人向法官指称,陈女因一时意乱情迷误触法网,请求酌减刑期。

花莲地院法官认为,陈女违规损及公务机关声誉、影响监所管理及秩序,实为不可取,考量过去没有前科纪录、坦承犯行,交付物品亦非违禁品,无从中获得利益,依图利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