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13栋楼待鉴定... 地震保险基金仅理赔50户

依地震保险基金统计,大地震之后5月6日有18栋大楼被贴红单,属于可能不适合再居住的危楼,但到了5月7日为止,又增加1栋。

不过,截至目前为止,只有理赔6栋、50户的受灾户,有13栋栋等待相关机关安排技师进入红单受损住宅建筑物鉴定,总计这次可能受灾保户为418户,曝险保额6.68亿元。

基本地震险理赔必须要达到房屋全损,有关全损的认定,地震保险基金表示,一是经政府机关通知拆除、命令拆除、或迳予拆除;二是经该保险合格评估人员评定或经建筑师公会或结构、土木、大地等技师公会鉴定为不堪居住必须拆除重建、或非经修复不适居住且修复费用为危险发生时的重置成本50%以上。

地震保险基金说,全损标准与政府在灾害发生后,为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短时间内针对受损建筑物之损害程度进行初步紧急判定红黄单是不同的,因该评定属善意告知民众应否暂时停止使用该建筑物,避免余震造成二次灾难,而非地震基金认定之不适居住。因此,这19栋房屋需要经专业技师认定才知道是否达至基本地震险理赔标准。

至于基本地震险之全损评定及鉴定处理流程,地震保险基金说,可以分为下列三步骤,一是合格评估人员评定-投保之住宅建筑物若于地震后受损失,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受理后,由保险公司指派合格评估人员进行评定作业。

二是复评审查机制-倘合格评估人员评定为无法判断或评定结果有争议之案件,须经复评审查机制审查之案件再由地震保险基金委由专业技师、建筑师进一步审查。

三是复评审查仍无法评定之案件,地震保险基金将再委托专业技师或建筑师公会鉴定,并请该公会指派已完成地震保险基金办理之住宅地震保险专业技师、建筑师讲习之技师或建筑师至受损建筑物现场进行鉴定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