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8公里鄉道中央路由3單位管轄 民代盼升級統一管理

中央路双向有4车道,路宽约30米,总长约8.4公里,尖峰时刻车流量大,议员希望道路从乡道提升为县道。记者王思慧/摄影

花莲中央路是花莲市、吉安乡的南北向要道,在道路分级上却是「乡道」,分别有3个单位管理,常发生号志、标线与柏油路等硬体设施不一致的问题。县议会建议县府,将道路提升至「县道」统一管理。建设处回应,每年提供公所管养补助经费,道路升级可能影响公所维管预算,未来将加强协调沟通。

中央路双向有4车道,路宽约30米,被地方称为「30米路」,串连花莲市、吉安乡及台9线、台9丙线等南北向市区道路,总长约8.4公里,尖峰时刻车流量大。但道路分级现为乡道,管理权责为县府建设处、花莲市公所与吉安乡公所,道路行车管制号志、人行道与标志标线均由不同机关负责,导致设施不一的状况。

县议会召开「研商中央路从乡道提升道路等级至县道」专案会议,主持会议的县议员魏嘉贤表示,花莲市公所与吉安乡公所财源有限,2公所的预算无法负担中央路养护,且因人事和程序的差异,过去中央路就曾发生柏油路面更新时序不一样,影响道路整体的服务品质。

魏嘉贤说,县府近年投入许多人力与资源改善中央路,认为有接管此道路的必要性,未来在「大花莲都市计划」发展下,中央路有条件升级为省道,县府应先将道路分级提升至县道,并有整体性规画,带动地方的繁荣。

县府建设处副处长张志豪指出,中央路先前施作的左转弯道工程、提升道路品质铺面皆为县府执行,公所负责维护工作,双方配合度佳。而县府每年会依照乡道、考核分数分配道路管养补助经费,如中央路由县府管理,恐影响两公所的维管预算。

张说,未来会与各公所加强沟通协调,如铺面更新等的工程细节与期程,减少时序不一致的情况;若中央路未来经公路局检讨提升到省道,维管的权责跟费用也会与县道及乡道不同。

花莲中央路是花莲市、吉安乡的南北向要道,在道路分级上却是乡道,议员盼将道路提升至县道统一管理。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