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斥资2350万 汰旧换新9辆清洁车辆与机具
花莲县政府今年在中央与自筹款配合下,斥资逾2350万,换新9辆资源回收车及挖土机(含小型),协助各乡镇顺利推动环境工作。(花莲县政府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花莲县政府今年在中央与自筹款配合下,斥资逾2350万,换新9辆资源回收车及挖土机(含小型),协助各乡镇顺利推动环境工作。(花莲县政府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花莲县政府近年推动环境维护及环保工作不遗余力,积极争取经费汰换老旧清洁车辆与机具,今年在中央与自筹款配合下,斥资逾2350万,换新9辆资源回收车及挖土机(含小型),希望能提升为民服务品质,也提供清洁队员安全工作环境。
县长徐榛蔚表示,县内资源回收车因靠近临海或行驶在偏远地区、山区执勤等因,导致车辆常有锈蚀、严重耗损等情形,故障频传,甚至因不堪使用已办理停驶,影响全县资源回收清运效率。另外,部分挖土机使用年限已逾20年,对于掩埋场的作业及环境维护等工作,仅能有事倍功半的效能。
她接着还提及,老旧清洁车辆及机具不仅容易发生故障,影响环保业务的作业效率,对清洁队员的执勤安全也会产生风险,县府为保障一线人员有安全的作业环境,并提升全县环保工作量能,近年积极向中央争取经费更新老旧清洁车与机具。
县府统计,去年共汰换垃圾车27辆、资源回收车9辆、抓斗车1辆、小货车1辆、小型挖土机3台及铲装机7台,今年也透过1540万1290元补助及810万7210元配合款,购入资源回收车5辆及挖土机(含小型)4台,并依各乡镇需求配发。
县府强调,虽然今年度已获补助购入资源回收车及挖土机,未来仍会持续争取经费挹注,汰换老旧不堪使用的清洁车辆与机具,借以提升为民服务品质及效率,也能协助各乡镇市公所推动环保业务工作,共同打造优质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