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地热开发较宜兰、台东慢 学者盼政府修法推动

台湾地热天然资源多分布在东部,拥有发电潜能,但花莲地热发展缓慢,且地热开发地点多在原住民区域,需遵守原住民族基本法,取得部落会议同意后,才可探勘开发。(资料照/罗亦晽花莲传真)

东服中心接获地热开发业者陈情,日前邀请台湾地热资源发展协会、野姜花公民协会、经济部能源局代表等人,召开绿能产业发展与推动会议,研讨地热资源如何在地方推动。(罗亦晽摄)

台湾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具备开发地热做为发电利用的先天优势条件,其中地热天然资源多分布在东部,除外国开发公司看上花莲温泉区资源,在地业者也想开发地热,却无法规可依循,导致过内地热发展缓慢,鉴此,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邀请产官学三方举行推动会议,盼能早日达到商业化规模。

宜兰、台东地热发电进入建厂阶段,且宜兰清水地热发电将商业运转,但花莲地热发展缓慢,且地热开发地点多在原住民区域,需遵守原住民族基本法,取得部落会议同意后,才可探勘开发,其中万荣乡部落族人不满瑞典地热开发公司倍速罗得探勘机械噪音扰民,加上担心环境遭破坏,到县府抗议,引起外界哗然,所幸业者与其沟通后,部落态度也转向支持开发地热再生能源。

尽管地热开发初步通过取得部落同意,碍于法规,仍面临许多困境,东服中心接获地热开发业者陈情,日前邀请台湾地热资源发展协会、野姜花公民协会、经济部能源局代表等人,召开绿能产业发展与推动会议,研讨地热资源如何在地方推动。

野姜花协会理事长陈雪梨指出,地热开发第一步是搜集资料和探勘,台湾有9至12个地热区,若先有探勘资料,银行就能依资料决定是否投资,推动地热能源开发。不过台湾目前探勘资料不足,或许可参考菲律宾、印尼、土耳其等国家的做法,由公部门先探勘,经半年到1年搜集资料,了解地质结构,再由业者开发地热资源。

台湾地热协会秘书长王守诚表示,目前台湾没有「地热法」,业者想要开发地热却没有法源依据,必须依循「温泉法」进行,但地热与温泉一个是再生能源,一个是观光旅游,两者是不同领域的事情,应要趁着社会对绿能接受度高的顺风车,中央提案修法,才有可能获大众支持。

能源局表示,台东与宜兰目前均有相关地热开发,将汲取行政程序经验与各机关的考量,讨论经验可否复制,解决审查过程遇到的问题;针对修法部分,则会尽量协助并搜集各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