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地震灾民安置旅馆 观光署每月最高4.4万元补助
受灾户短期安置旅宿措施。(观光署提供/陈祐诚台北传真)
为协助安置受「0403花莲地震」住宅毁损、且短期内暂未有合适租屋处之花莲地区受灾户,交通部观光署与内政部国土管理署合作,于「0403震灾受灾户住宅补贴方案」内规划短期安置旅宿措施,受灾户以月租方式入住旅宿,2人房每月补助3.2万元、4人房补助4.4万元。
观光署表示,积极媒合花莲县旅宿业者提供空闲房间,为受灾户提供短期安置量能,并协助提升当地旅宿业因地震影响致游客减少的住房率,加速花莲地区受灾户及旅宿业者灾后复原作业。
观光署说明,本项安置措施预计执行期间3个月,由花莲县政府核定及公告配合之旅宿业者名单,提供2人房及4人房房源,由中央政府协调资金,补助旅宿业者提供住房之费用,让有需要的受灾户以月租方式免费入住,每户以补助入住1房为原则,并以每月2人房3.2万元及每月4人房4.4万元之原则采计。
观光署初步盘点约有125家花莲县合法观光旅馆、旅馆及民宿业者愿意配合安置措施,可提供近1200间房,并于2024年4月26日函请花莲县政府协助确认合作业者名单及房间数,于「0403震灾受灾户住宅补贴方案」核定后尽速公告名单并依后续相关作业办理,协助花莲受灾户短期住宿需求,早日恢复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