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改发生活物资券600元 弱势族群 可自行选购

花莲县政府每年3节发送生活物资给弱势民众,今年起将改为一次性发放生活物资券,让民众自行选购物资。(花莲县政府提供/王志伟花莲传真)

花莲县政府春节、端午节及中秋节三节发送生活物资给弱势民众已实施13年,以往都由县长到定点通知民众到场领取发送,县府社会处说,今年起将改为一次性发放「生活物资券」,让民众不用舟车劳顿领取,可自行选购物资,预计3月或4月发放。

花莲县政府每年三节针对春节、端午和中秋节等重要节日,发放「幸福花莲三节生活物资」,对象为身障、中低收入、低收入户,照顾县内弱势族群,减缓生活压力,13年来从1瓶油、1包米,到去年每户每次发放2包3公斤装白米,年发3次共6包。

不过,因三节物资发放方式,往年多以指定时间、地点,受助家户须自行领取,过去曾因米袋印有县长夫妻肖像引起讨论,也有议员要求县府检讨发送的过程与方式。

社会处长陈加富说,考量民众舟车劳顿,又因米比较重领取不易,米的配送、回收车辆、搬米人力等,都需要大量人力和物力,县长徐榛蔚希望在帮助弱势之余,同时朝「花莲县2050净零碳排」的政策目标迈进,因此今年首度改成发送生活物资券。

社会处表示,改发「生活物资券」后,为了把福利送到最需要的乡亲手中,发放对象会再重新规画盘点,且改成1年发放1次,初步估算每人生活券总面额600元,经费初估约1200余万元。

社会处说,民众可凭券到指定商店选购物资,但不得购买烟酒、槟榔,会与地方公所研议提前公告领取方式及发放对象;今年过年前领不到三节物资不要慌张,由于是第1次发券,也会滚动式修正发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