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客运坠桥酿1死 遭抓包超速30公里 公总开铡

昨(8)日上午莲县丰滨乡台11线发生一起重大车祸,公路总局台北区监理针对该客运公司管理不善的部分开罚9万元并吊扣肇事车辆车牌3个月。(图/记者王志伟翻摄)

昨(8)日上午莲县丰滨乡台11线发生一起重大车祸,一辆花莲客运公车清晨七点半行经丰滨乡永丰段深桥路段,与逆向休旅车对撞,大巴士失控冲出路旁边坡整辆翻落桥下,酿1死4伤。警方事后调查发现,休旅车抢快,跨越双黄线,而直行公车也超速30公里,双方皆有违规。公路总局台北区监理所表示,会针对该客运公司管理不善的部分开罚9万元并吊扣肇事车辆车牌3个月,至于超速的部分是由警方惩处。

公路总局台北区监理所表示,依据「公路汽车客运业违反公路法第47条及第77条第一项事件裁量基准」第2点附表规定,公路客运业者派任之驾驶人发生行车事故,与该业者对于车辆或驾驶人未善尽管理责任有因果关系者,按事故等级予以处分,台北区监理所将依调查结果办理,并得依规定裁罚新台币9万元及吊扣该车辆牌照3个月。

公路总局台北区监理所所长黄铃婷表示,目前依照警方的对外说明,台北区监理所了解到该辆客运有超速的行为,台北区监理所会再去确认客运公司是否有善尽管理责任,包括去花莲客运查核,规划将裁罚花莲客运9万元,并吊扣肇事车车牌3个月。

黄铃婷表示,裁罚是针对花莲客运的管理部分,而不是超速的部分,超速是由警方惩处。至于驾驶是否过劳或是工时太长,这部分是由劳检单位负责,目前看来该名驾驶员的工作时间是符合《公路法》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