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罗哈客运时速百公里竟低头找纸巾酿6死 4年2月定谳

▲阿罗哈客运自撞酿6死案司机低头翻找物品肇事。(图/取自桥头地检署官网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阿罗哈客运游览车,2017年9月间国道冈山段自撞护栏,造死6死11伤的惨剧法院经过调查后,发现肇事的吴姓司机在车速高达102公里的状况下,竟低头翻找车内纸巾,为了闪避前车,才会失控撞上护栏,造成车祸最高法院审理后,5日维持一二审见解,将吴姓司机依照「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4年2个月定谳。

这起意外发生在2017年9月11日深夜,吴姓司机驾驶阿罗哈客运从高雄发车前往台北,行经国道一号冈山段384公里处,却突然从最外侧往左急切内侧车道,导致车辆失控撞上护栏,多名乘客被抛飞窗外摔死,吴男也被甩离驾驶座受伤。经过清查后,车上16名乘客中,有6人被高速甩飞而死亡,另外10名乘客加上司机,共11人受到轻重伤。

事发后震惊社会检警调查,当时车速102公里并未超速。但吴男起初辩称前方车辆未开后车灯,但车前及车内行车记录器显示,吴男在车祸前分心、低头翻找物品,甚至头低下约1秒,抬头后约3秒就发现要撞上前车,猛打方向盘后才失控撞上护栏。检方因此依照「业务过失致死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吴男并未聘请律师,对于检方论告内容大多表示「没有意见」,他也透过公司和多数死伤乘客、家属调解,并获得对方撤告,但最后仍有多名死伤者未能撤告。法院依照相关证人证词,以及国道监视录影画面肇事车行车记录盘、车上监视器影像、车辆维修及司机出勤纪录等稽证,认定吴男有罪,一二审均判刑4年2月。

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5日采信二审见解,驳回检辩双方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