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低头3秒」撞护国道栏!阿罗哈司机酿6死11伤 判4年2月
一辆罗哈客运去年9月11日晚间,在国道冈山段自撞护栏,造成6死11伤。事后,肇事吴姓司机被查出,事发当时因为涉低头分心找物品,才会发生意外,因此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桥头地院29日上午宣判,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将吴判处4年2月,全案可上诉。
吴姓司机从阿罗哈公司高雄总站载客发车,在当天11点36分左右,在冈山站载客后,驶入国道1号北向,目的地是要前往台中朝马站,当时以时速102公里行经国道1号北向348公里外侧车道,因为低头「翻找物品」约3秒时间,没注意到同车道前方小客车酿祸。
▲司机因为低头翻找物品,才会因此酿祸。(图/取自桥头地检署官网)
吴男未能保持随时可以煞停的距离,因此当再次抬头时发现快要撞上前方车辆,赶紧向左转弯紧急闪避,从最外侧车道急切往最左侧内侧车道,整台车失控撞上护栏后,向前滑行几10公尺,车上乘客多人被甩飞,造成6死11伤,而他则是也被甩离座位受伤。
法官认为,吴男在员警前往车祸现场处理时,当场表明是肇事人而愿受裁判,符合自首要件,予以减轻其刑,又案发时更是以高达102公里时速行驶,应更加谨慎小心,竟于高速行驶间,分心低头寻物,而因驾车疏失酿成本件车祸事故,应负完全的肇事责任,并考虑他在警询时虽一度以前车未亮灯等为辩解,但在侦查中已坦承犯行。
加上,吴男在侦讯时坦承当时是想找纸巾擦汗,事后在审理时也称因为天气热,才想找面纸擦汗,却因此发生憾事,且他已和3名死者家属达成调解,赔偿金额均已给付完毕,并获得被害人家属具状表示原谅,其他3死、2伤被害人部分则因金额无法达成合意,而未能达成调解,因此量处有期徒刑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