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自撞安全岛 男无照心虚落跑 找友顶替投案被识破

客车自撞现场一片狼藉,驾驶随即跛脚逃逸现场。(读者提供/程炳璋台南传真)

台南市安南安吉路与海佃路口,24日凌晨1时30分突有一辆小客车自撞安全岛车上男驾驶下车跛脚离去,经过1小时,1名自称是肇事人的蔡姓驾驶到派出所投案警方比对车祸画面认为不像,持续追查找到陈姓驾驶,他到案称无照驾驶心虚,才会找人顶替,并无喝酒。

台南市警3分局查证路口监视器,发现小客车在海佃路安及路口撞上安全岛后车头全毁,下车者为1名受伤的跛脚男子,他随即弃车离去,留下一片狼藉的现场。

网友拍下车祸现场照片,直接贴在网路社群粉丝页,写出「又是酒驾自撞」,留言一片挞伐声。

经过1小时,28岁蔡姓男子现身安南派出所,他向警方表示自己就是肇事者,警方检视路口监视器画面,见蔡男并无受伤,也无饮酒,与现场跛脚逃逸的驾驶者显不同,怀疑他是肇事驾驶找来冒名顶替的朋友

警方询问蔡男,既无饮酒,为何车祸后,未等警察到场就自行离开,蔡男闪烁其词,举止可疑,警方识破并未作笔录,根据车上留下的线索循线找到30岁原驾驶陈男

原来陈男因为屡考不上驾照,只得无照驾车,他肇事后心虚弃车逃回女友家,见警方已追查到他的身分且打电话来,只得硬着头皮到派出所投案。

警方表示,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或死亡,驾驶未等警察到场就自行离去,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2条,可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并吊扣驾照1至3个月,因警方早识破蔡男身分未作笔录,因而不构成使伪造公文中的公务人员登载不实罪,只将陈男依照道交条例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