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把魏应充关进去就是司改成功?

文/张书玮法律研究所硕士班学生

近年最狂的二个改革年金改革和司法改革,司法改革议题又因为台大法律教授林钰雄「开出第一枪」退出总统府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再度成为舆论焦点。不说司改国是会议了,单看今天味全案智财法院的判决结果:顶新制油前董座魏应充被判二年、前总经理常梅峰被判一年六个月,是说义美卖过期食品也没罚到总经理高志明啊!起诉一票人官司缠讼二年余,最后判最高阶主管有罪,那这起诉品质也太瞎了吧!让人不禁怀疑究竟国是会议里的「保护被害人」议题是否只是喊爽而已?

媒体审判好戏?社会版似娱乐版

回想二年前油品风波闹得沸沸扬扬时,媒体对顶新、味全、魏应充等人的报导深具戏剧性揣测,民众骂得越爽、媒体报得越勤,看好戏的氛围确实充满感染力,每天的晚间新闻全家大小添加新话题,卖健康产品的人更能扯到假油伤身要排毒。谁在意「保护被害人」原则?还记得妈妈咖啡店老板吕炳宏吗?或是曾被误会「与男友共同谋害小模」的梁女?梁女获释后叹朋友已众叛亲离,这是我们期待的司法吗?这样的司法,当然需要改革,但在味全这桩受大众瞩目的案件,仍然看到媒体审判的影子

跟着舆论把魏应充关进去就对了,检察官你干脆说「乳不聚何以聚人心」好了

听到魏应充等人被判有罪,应该几乎全台湾人都表示「不意外」或「罪有应得」,判决结果显示「顶新无证据知悉大统混油」,所以「混油」部分是无罪,但却说味全卖的「绿果多酚调合油」仅有1%至2%的橄榄油是「标示不实」,所以犯了商品诈欺罪,那这样鳕鱼香丝里面没鳕鱼、可乐果里没可乐、长颈鹿美语也不是长颈鹿来教,这不就是商品取名的奥妙吗?那品牌和行销从业人员岂不都是诈欺惯犯?说不定更有网友呼魏应充有罪是「司改成功」或直接高潮,这层面的「司改成功」与网红「乳不聚何以聚人心」的直播雷同观众想看什么就给他什么,媒体超配合检察官放话「无良厂商赚不义之财」,完全背弃「无罪推定原则」,还不提在论告期间还引述「维基百科」为证,莫名起诉一票人(上至董事长下至行销人员)、又说这些人暗中上下交相贼有共同犯意,请问是味全员工都有通灵能力还是检察官脑补?我看我还是去看网美直播比较有营养,司法改革什么的言之过早!

●作者张书玮,法律研究所硕士班学生。此文为读者投稿。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