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道场修行!魏应充「坦然入监」 律师:这是司法警讯

记者智胜综合报导

深陷油品案的顶新、味全董事长魏应充被依诈欺取财罪判处2年徒刑定谳,并于28日上午9时46分步入台北地检署报到服刑。面对媒体采访,魏应充仅简短表示「坦然面对,我们要从仇恨谣言中走出来」,并感谢至亲相信清白,随后不发一语走入北检。委任律师余明贤则表示,魏应充遭判2年定谳,并非是司法正义的实现,反而是司法制度警讯

面对即将展开的入狱生活,魏应充先前接受媒体访问时透露,自己长年茹素修佛,入狱对他而言,只是换了个「修行道场」。今(28日)魏应充报到前,面对媒体大阵仗采访,表示「既然老天给我这样的考验,我就坦然面对,我们要从仇恨、对立及谣言中走出来。感谢至亲、好友员工一路相挺,相信我的清白!」随后便不再回应媒体提问,不发一语步入北检,并于11时许上铐走上囚车发监执行。

▼魏应充在28日上午11时许上铐,步上囚车发监执行。(图/记者李毓康摄)

陪同魏应充报到的律师余明贤强调,本案与食品安全完全无关。余明贤说,味全公司与顶新制油公司产品从未危害台湾人的健康,但判决有罪要执行的部分,在于商品标示,魏对这部分完全不知情、也未参与,「对于一个完全没有参与涉案情节的人,判刑2年定谳还需入监服刑,并不是司法正义的实现,反而是司法制度的警讯!」

根据智财法院判决,顶新制油公司并非蓄意加入大统混掺的假油,这也是余明贤所强调「未曾危害台湾人健康」的部分;尽管如此,味全公司却因调和油标示问题遭判诈欺罪法官认为,涉案的98配方调合油未在外包装标示清楚棕榈油橄榄油葡萄籽比例,易使消费者误认有相当比例的橄榄油或葡萄籽油,因此认定魏应充构成「诈欺取财罪」判处2年徒刑,依法至少得服刑满1年才能声请假释。

对此,余明贤认为,依照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法,一般只要未涉及人体伤害,都只有处以罚锾,但今魏应充却因标示问题而遭判诈欺罪入狱,广告标示与诈欺罪之间的界线实在过于模糊,呼吁行政机关应尽速修法,未来也将会持续捍卫魏应充清白。

法院审理期间,一审依诈欺取财罪判处魏应充4年徒刑;二审智慧财产法院认为魏应充、味全公司等,皆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误用大统油品,与其他厂商一样为被害人,因此判决纯油部分无罪,调合油标示部分则改判2年徒刑,全案定谳。

▼魏应充入监前面对媒体采访,仅表示「坦然面对」。(图/记者李毓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