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毒贩配合改证词 律师遭停职6月

法务部(陈志贤摄)

柳姓律师为让毒品当事人脱免贩卖重罪,要求毒贩出庭时配合更改证词,减轻其当事人刑责,却遭毒贩录音当庭法官举发,台湾律师惩戒委员会认为柳违反律师法、律师伦理规范情节重大,决议停职6月。

律惩会调查高雄检警侦办一起毒品案,查出万姓嫌犯以每公克1500元代价将25公克大麻卖给林姓嫌犯,获3万7500元。事后林嫌再以每公克1800元转卖刘姓嫌犯,高雄检方起诉万、林、刘3人,林、刘2人委任柳男辩护。

2018年7月中旬,柳在法院开庭前找上万嫌,指万嫌若供述每公克1500元,法院会对林重判,拜托万出庭作证时,改称是以每公克1800元卖给林,并称:「说1800啦,4万5000,25公克啦」。

但万将2人对话录音后,一审开庭时以录音为证据,指他确以每公克1500元贩售总价3万7500元,加上他先前曾向林借7500元,才会是4万5000元,二审依毒品罪判万、林2人徒刑7年2月、6年6月,事后高雄地检署以柳违反律师法、律师伦理规范移付惩戒。

柳男辩称,他只是一心想为当事人平反冤情,他已痛切自省忏悔,请求从轻处分。律惩会认为,柳男违反律师法、律师伦理规范情节重大,决议停职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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