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毒贩配合改证词 律师遭停职6月
柳姓律师为让毒品案当事人脱免贩卖重罪,要求毒贩出庭时配合更改证词,减轻其当事人刑责,却遭毒贩录音,当庭向法官举发,台湾律师惩戒委员会认为柳违反律师法、律师伦理规范情节重大,决议停职6月。
律惩会调查,高雄检警侦办一起毒品案,查出万姓嫌犯以每公克1500元代价将25公克大麻卖给林姓嫌犯,获3万7500元。事后林嫌再以每公克1800元转卖刘姓嫌犯,高雄检方起诉万、林、刘3人,林、刘2人委任柳男辩护。
2018年7月中旬,柳在法院开庭前找上万嫌,指万嫌若供述每公克1500元,法院会对林重判,拜托万出庭作证时,改称是以每公克1800元卖给林,并称:「说1800啦,4万5000,25公克啦」。
但万将2人对话录音后,一审开庭时以录音为证据,指他确以每公克1500元贩售,总价3万7500元,加上他先前曾向林借7500元,才会是4万5000元,二审依毒品罪判万、林2人徒刑7年2月、6年6月,事后高雄地检署以柳违反律师法、律师伦理规范移付惩戒。
柳男辩称,他只是一心想为当事人平反冤情,他已痛切自省忏悔,请求从轻处分。律惩会认为,柳男违反律师法、律师伦理规范情节重大,决议停职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