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能逮捕非法移民!美最高法院放行德州新法 但聯邦法院下令暫緩

美国最高法院19日批准德州移民法SB4数小时后,联邦上诉法院赶在午夜前再下令暂缓德州逮捕非法入境美国的偷渡客。欧新社

美联社、纽约时报和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PR)报导,美国最高法院19日解除德州移民法SB4暂缓令数小时后,联邦上诉法院赶在午夜前祭出程序命令,再度暂缓德州逮捕非法入境美国的偷渡客。

德州州政府去年12月通过「州参议会院四号法案」(SB4),规定德州警察有权执行联邦移民法规,逮捕并拘留疑似非法入境的偷渡客,新法原订今年3月正式上路。

但是由于拜登政府与美国民权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同时以侵犯联邦移民管辖权有违宪法对德州新法提告,保守派大法官艾里托(Samuel Alito)遂下令新法延缓至当地时间18日下午5点为止。

19日,最高法院以6比4票解除SB4暂缓令,否决拜登政府对于维持暂缓令的请求,也就是说该法至少暂时生效,并且将案件退回美国联邦第5巡回上诉法院(5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

不过当天午夜前,该联邦上诉法院由3位法官组成合议庭,再以2比1票分歧在简短命令中表示应该封锁SB4,并将如期于20日上午举行有关该法的辩论。

现在的问题在于,拜登政府声称SB4违反宪法的情况下,哪个法院对于全案拥有管辖权。

州政府自行实施移民法和联邦法规相冲突恐怕会对边境造成立即且广泛的影响。美国政府长期以来允许申请庇护的移民有资格至少暂时留在美国,因为履行国际条约的联邦法律禁止判决前立即驱逐出境。但是,德州SB4排除类似情况,引发质疑如果移民被德州政府而非联邦政府逮捕,那么他们是否拥有以及可主张什么权利。

目前德州政府尚未根据SB4逮捕任何非法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