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象戰機弊案 汪傳浦妻兒獲不起訴

幻象2000战斗机。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据了解,我国已经向奥地利、卢森堡、泽西及曼岛请求追回汪家不法所得,四国法院仍在审理幻象案件中,未有最终局裁判,司法互助效力仍所及,叶等人国外银行帐户资产继续冻结。

汪家律师质疑,检方根本没有关于幻象两千的证据,向各国提司法互助都是以拉法叶舰案为本,如今指相关海外资产继续冻结,毫无所本。

检方指出,汪传浦身为开泰公司的实际负责人,亦同样是英属维京群岛商BUCELLATTIE INTERNATIONAL INC等四间公司实质管理人。由汪、叶、长子汪家兴、次子汪家勇、三子汪家明与长女汪君玲担任董事、股东或秘书。

叶等人知悉我国空军考虑采购法国幻象战机后,汪负责与法国方联系、叶签署回扣协议书。一九九一年空军出具采购幻象意愿回函,两人以开泰名义,与幻象战机雷达制造商汤姆笙公司缔结佣金协议书,有效期间三年,收取采购案契总价款百分之十五佣金。

一九九二年,汪传浦与法国达梭、史涅格玛、汤姆笙及马特拉等公司,签署幻象战机及飞弹供应商协议书,汪最高可收取总价款百分之十一点五以上的佣金。

汪家六人透过信托秘书公司,担任BUCELLATTIE公司股东收受佣金。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廿九日至一九九八年九月三日止,汪收受回扣共法郎廿一点六三亿元。

检方认定,叶秀贞涉犯修正前贪污治罪条例第四条第一项第三款之共同连续收取回扣罪,四名子女涉犯同条例之帮助连续收取回扣罪,追诉权时效期间廿年,追诉时效自应加计因通缉而停止五年,共廿五年。

本案最后犯罪完成日为一九九八年九月三日,二○○六年三月廿日分案侦查、迄二○一八年六月六日通缉,最迟应于去年九月三日追诉。本案时效已完成,全案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