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隐情?轰死「囝仔昌」冒名外甥丢包 2主嫌遭羁押

涉及台南市立安南医院杀人丢尸案的2名林姓男子,被台南地院裁准羁押禁见。(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立安南医院杀人丢尸案3名嫌犯到案后,台南地检署昨天晚间讯问后,认定2名投案的林姓男子,涉犯杀人及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经声请羁押禁见,台南地方法院于今天下午裁准。

法院指出,其中1名林姓被告仅承认持有枪弹犯行,否认杀人犯行,但羁押声请书所载犯罪事实,经同案被告及证人供述及证述明确,又有相关对话记录等证物,足堪认定被告涉犯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未经许可持有手枪罪、未经许可持有具有杀伤力枪砲罪、未经许可持有子弹罪及刑法杀人罪等罪嫌疑重大。

另名林姓被告虽否认犯行,但经同案被告及证人供述,又有相关对话记录等证物,足堪认定涉犯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未经许可持有手枪罪、未经许可持有具有杀伤力枪砲罪、未经许可持有子弹罪及刑法杀人罪等罪嫌疑重大。

此外,2名被告所述犯罪动机、犯罪经过及共犯分工情形,与同案被告供述内容有出入,且所持枪弹来源尚有待厘清,又有共犯及证人尚未到案厘清案情,有事实及相当理由足认有勾串共犯、证人之虞。

至于2被告所犯未经许可持有枪枝及杀人罪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其畏罪逃亡规避追诉、审判程序之可能性甚高,有相当理由足认有逃亡之虞,均具羁押之原因,非予羁押显难进行追诉、审判,有羁押之必要,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