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诬告逾400件 情侣羁押禁见
台南地检署侦办陈姓情侣涉嫌冒名诬告400多案,将2人拘提到案,并向法院声押获准。(本报资料照片)
一对陈姓情侣数月来为报复与他们有债务或纠纷的人,竟然涉嫌假冒他人名义向全台19处地检署寄件申告,经清查至少400多件。此案惊动台湾高等检察署检察长张斗辉召开专案会议,协调汇整相关资料提供台南地检署侦办后,近日南检持票将陈姓情侣拘提到案后,向台南地方法院声押禁见获准。
据了解,40多岁陈男与30多岁陈女冒名诬告的案件类型,包括诈欺、妨害性自主及妨害自由等。大批遭冒名申告及被告的被害人接到传票后,莫不长途跋涉赶到外县市的地检署开庭,有人甚至还从本岛搭机远赴马祖,但在面对检察官询问案情时,却都是一头雾水,直到得知被冒名申告后,忍不住气得破口大骂没良心,不仅害他们浪费时间及金钱,不少人首度跑法院睡不着觉。
检方也痛批,正值各地检署忙着侦办持续增多的诈欺等刑案时,陈姓情侣这种损人不利己滥行诬告的行径,不仅严重浪费司法资源,还会影响其他当事人的权益,实在很不可取。
南检指出,此缘起于福建连江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郑子薇日前受理陈姓情侣的告诉状时,发觉有冒名申告及诬告等情事,进一步查出对方还以相同的手法,向全台各地检署冒名申告。
经陈报高检署后,张斗辉于本月12日召开专案会议,协调各地检署调查相关案件,以及协助分配各地检署讯问辖内被冒名申告的被害人,再提供汇整资料给南检参考。
南检承办检察官廖羽羚会同专案小组比对相关资料,查出陈姓情侣的身分,发现他们除涉嫌冒用他人的个人资料寄件申告,还伪造证据、告诉状,企图利用司法制度报复他人,让被冒名申告者及被告为了出庭疲于奔命。
廖羽羚19日指挥检警专案小组,持法院核发的搜索票,前往陈姓情侣位于台南市善化区、台中市大雅区等2处住所执行搜索,并将他们拘提到案。经讯问后,以2人涉犯《刑法》诬告、伪造私文书、伪造印章、印文、行使伪造私文书及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等罪,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灭证据及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台南地院参酌被告犯行危害社会治安程度,并权衡国家刑事司法权的有效行使、社会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受限程度,20日裁准羁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