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焚尸案 2嫌羁押禁见

桃园市平镇区22年前焚尸案,潘男陈女羁押禁见。(赖佑维摄)

桃园市平镇区22年前年仅17岁的林姓少女,因发现槟榔摊雇主吸毒,惨遭潘姓雇主等4人以偷钱为由杀害焚尸。桃园地检署将潘男、陈女以杀人罪嫌起诉,案件1日送至桃园地方法院法官认为,2人有勾串共犯证人之虞、有灭证之事实、有相当理由任逃亡之虞,羁押禁见。

检警调查,22年前年仅17岁的林姓少女,因发现槟榔摊雇主吸毒,惨遭潘姓雇主等4人以偷钱为由杀害焚尸。全案去年8月经秘密证人举报,苗栗通霄分局侦查队小队长叶鹏辉积极受理,并与桃园平镇警分局建安派出所所长刘伟成通力合作,才让死者沉冤得雪,桃检昨依杀人罪起诉。